阿帕拉契亚步道回忆录 – 连载2


阿帕拉契亚步道回忆录 – 连载2

弗吉尼亚(Virginia)全线554英里,是AT路线最长的州,占整个步道长度的四分之一。

AT上的人常说,徒步者走到弗吉尼亚之后,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美名“Virginia Blues”。也许是AT上的各州风格迥异,其他的州都比弗吉尼亚短,“翻篇”很快,不容易审美疲劳。也许是因为走到弗吉尼亚时夏天已经来到,春天的懵懂和欣喜不再,步道从无虑的童年进入惆怅的少年。如果弗吉尼亚伍尔夫和歌德组合起来,说不定能写一部《少年弗吉尼亚之烦恼》。

我顾不得“烦恼”,因为大马士革的钟声召唤着我们一路人。杰斯特已经走过AT多次了,对大马士革熟门熟路,连店小二的名字都记得;我和闪电则异常激动,早上6:45出发,在两个半小时內狂飙10英里进城。

大马士革没有想象中那么温暖和繁华:主街上只有几家户外商店和杂货店,餐馆都藏在小街上,城里的洗衣房刚刚关闭,连冰淇淋店也倒闭了,超市在城外的高速旁。AT徒步者最需要的东西,这里竟然都没有。真是有点幻灭:不是说好了咱是AT上对徒步者“最友好”的城市吗?

还好青旅的热水够猛够足,洗了一次痛快的热水澡,可以评此为步道上的冠军水龙头。我在房间的墙上找到了几个挂钩,拿出绳子,撑起对角线,作为简易的晾衣杆。青色的速干长袖上衣、绿色的防风衣、黑色打底裤等衣服都早已在洗澡时顺便挫好,全部挂在晾衣绳上,神清气爽。

我和闪电分一个房,房间两侧是简易的木窗框架、储物空间,并没有床垫。我把白色的帐篷底部(Tyvek, 一种建筑工地常用材料)铺在坚硬的木板上,吹好防潮睡垫,在铺开绿色的-5摄氏度睡袋,擦拭登山杖、背包、手机、帐篷……

闪电撅着屁股,东西洒落满“床”,气定神闲地刷着手机朋友圈。

“石头,你在步道上看啥书?”

我把手机上的电子书向闪电展示一番:Scott Jurek的Eat and Run《跑得过一切》,一个老爷爷去南美洲徒步的故事,《背包客》杂志的徒步菜谱……

闪电惊呼:“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在步道上还在读步道的人,不可理喻!”

下午,食物中毒之后被落在队伍后面大猩猩出现了,给我们带来了精彩的和黑熊抢食的故事:半夜,赤身裸体的大猩猩发觉有一只黑熊试图夺取他挂在树上的食物袋。大猩猩穿上短裤,操起两根登山杖,互相击打,大半夜的在林子里吼叫类似“忐忑”一样的曲调,黑熊兄弟识趣地走开了 ,可大猩猩再也睡不着了,收了帐篷,竟然在大半夜继续赶路。林子里的每一个影子、每一种声响都刺激着大猩猩的神经:“最终,我活下来了,才能给你们讲这个故事。”

大马士革是我们一堆人分道扬镳的地方:闪电、我和大猩猩继续赶路,在一个星期之内走120英里,再从高速公路搭车,返回大马士革参加步道节。杰斯特和哈利波特在大马士革停留, 再向北走70英里之后,返回参加步道节。 气象员和家人团聚,会在大马士革待上好一阵,怕是遇不到了。

杰斯特在青旅前摆弄刚在包裹中收到的新登山杖,架上相机,开始录制每个人的采访:步道名、目前在AT受过的伤、最喜欢和最不喜欢的路段、对未来徒步者的建议。

在建议那条,我的回答是:No Rain, No Maine.

离开大马士革这天,我、闪电、大猩猩傍晚才上路,闪电边走边聊他的情史(“所有女人都被我迷得不要不要的“),比他更帅的大猩猩则不怎么说话。

到庇护所时已经9点了。庇护所内空无一人,我们仨很是得意。谁料,半夜有野鹿在林子里发出响声,小老鼠从庇护所里探头探脑。虽然霸占了整个庇护所,可谁都没睡好。

弗吉尼亚的第二天,我们仨拖着昏昏沉沉的脑袋,行走在弗吉尼亚的田野上。说是“田野”,不如说是“农场”。牛儿漫山遍野,栅栏圈出一个个农场的边界,徒步者需要走上一个个只有人类才能解锁的阶梯,才能穿过私人领地的界限。

美国是一个私有土地国度,尤其是在东部地区,70%左右的土地是私人属地。1976年,AT确立成为国家公园署当中的组成部分之后,全线都必须实现公有化,其周边的一些区域也要被算作国家公园的范围之内。联邦利用同一批法案当中建立的“土地和水资源保护基金”(Land and Water Conservation Funds),以低价购买沿途的土地,建立这条长为3500公里的国家公园。

这一措施迎来了一批“反环保主义”思潮,许多保守派的、反对联邦集权的政治团体认为这一举动侵害了私人财产所有权。另一方面,联邦并不愿意加深与民众的纠纷,于是把步道的管理和建设项目大量“外包”给民间志愿者组织,由他们用自己对AT建设的工作经验和对本地政治经济环境的切身体验,去周旋于私人地主之间,让地方和州级别的组织能够担当设计管理AT的职责。

联邦和民间的周旋终于于1984年达成最佳解决方案:阿帕拉契亚步道的统一管理权被正式交予阿帕拉契亚管理局(Appalachian Trail Conservancy)这一非政府、非营利的民间组织,而国家公园署等联邦机构依然提供部分支持。步道管理局联合沿途的31个山野俱乐部,与公园署、林业署、州级政府联合,形成了美国历史上独树一帜的民间和政府共同管理土地的局面。AT的最后的一片私有土地在2014年被购买,至此AT实现了100%的公有化。

所以,AT就是一条3500公里长的国家公园,这些农场主必须要保证徒步者能在不那么繁琐的情况下,穿过栅栏、翻越界限,还得确定自己的牛不会跑到别人家的草地上。几十年来联邦政府和私人之间的拉锯才形成了今天步道,不得不说在美国的政治体制下,是个奇迹。相比而言,欧洲(尤其是英国和北欧)的山道,早在形成的初期,就约定俗成是公家的财产,人们可以有“自由游荡的权益”(The Right to Roam)。

大猩猩和闪电在大农场边的悬崖旁睡着了。90华氏度的大太阳天,频繁的上坡和沉重的背包加重了我们的疲劳。午休后,大猩猩和闪电饶有兴致地讨论如果中了1000万美金,该怎么分配这笔钱。下一个脑洞题是“我想拥有那种超能力”。

我们一边走着,一边玩各种口头游戏,最简单方便的就是“20道题”。出题者在心中想好一个人物、地点或事物,答题者为了猜出这样东西,可以提20个问题,出题者只能用“是”或“否”回答。闪电出的“银河”,很快被我和大猩猩猜中;大猩猩出的“超级玛丽”,我和闪电问了27个问题却还没猜到个大概。

我们想象世界被僵尸侵略,城市被血洗一空,核泄漏,恐袭,陨石撞击,地震,病毒泛滥……出山以后,我们成了世界上惟一的人类。

大猩猩掏出手机,没有信号。“兄弟们,准备好面对世界末日吧。”

“等等,莫非这是我能买到的最后一卷意大利香肠?” 闪电嚼着今天的第4顿饭,若有所思。

我们向着弗吉尼亚最高峰罗杰山(Mt. Rogers)进发。最后一个上坡,没有树木,空气干燥,大地暴露,我们仨都放慢了脚步,隔开了距离,“20道题”问答和世界末日幻想,都不了了之。揣着小三脚架登顶,以为可以拍日落的延时,结果山顶竟是一片松林,日落的影子都看不着。

在离开大马士革以前,闪电向杰斯特取经,把AT接下来这一路段的亮点掌握在手,其中最重要的两个点都集中在第三天:格里森高地(Grayson Highland)和一处可以游泳的溪流。前者,可以逗小马驹;后者,可以在中午泡澡。

格里森高地就是一处有灌木和小树林的大草原,地势开阔,风吹草低,野马遍地。这些马儿与世无争,天塌下来了都不能阻止它们淡定地吃草。它们毛发脏兮兮的,身材矮小,毛发的颜色五花八门。这些小马驹是不能喂的;听说曾经有俩妹子喂过马之后几十分钟后便被马儿攻击了。闪电和大猩猩不听我劝告,昨夜把帐篷搭在罗杰山开阔地草地上,半夜小马驹前来骚扰,他俩帐篷没破,也没受到惊吓(“我们和小马玩了帐篷内外捉迷藏”),不过又一个晚上的安眠泡汤。

两小时后,我们来到了杰斯特口中的透心凉小溪。闪电、我和大猩猩相继笨拙地钻进水里,溪水冰冷刺骨。闪电象征性地把头浸入水中1秒,大猩猩在把手臂拉在木桥上做了几个引体向上,他俩一会儿就上岸了,只有我在水里孜孜不倦地用GoPro尝试自拍。在一天之正午泡一泡冷水,看似会浪费一两小时,实则对下午的徒步大有助益:我在PCT上最远单日徒步38英里就包含了两个小时的泡水。

徒步的生活看似重复,其实充满着可以创新的空间,主要堪比怎么利用一天中的大把时间:你可以踽踽独行,也可以谈笑风生;你可以频繁歇脚,也可以上起发条;你可以遵从计划,也可以挑出盒子之外,换个方式走路。马驹、泡水,就是我们在夏日来临的催眠曲中的“出格”,可谓两针强心剂。

过去几天,我们商讨了一个新强心剂:在Partnership Shelter (联谊庇护所)搞一次“野餐”。注意此“野餐”和平常的徒步食品不同。我们从罗杰山游客中心上了去Marion市的班车,从超市买来红酒、葡萄、奶酪、烤鸡、油梨果、番茄、柚子、草莓、面包。红酒和草莓混在一起,就是一杯sangria。番茄和油梨果切片,夹上奶酪,加几片烤鸡肉,用面包夹住,就是一个鸡肉三明治。

刚好午后天降大雨,大约有三十个人挤在联谊庇护所所矮小的屋檐下,餐桌上堆满了食物,所有人就这么分着吃。闪电用了庇护所一楼的淋浴,接着一不小心从通往阁楼的梯子上掉了下来,又在切牛油果的时候划破了手,大喊:“这个庇护所有毒!” 众人笑瘫。

晚上,我们当中为“野餐计划”献身的功臣们,可以睡在庇护所二楼宽敞的阁楼中,房顶很高很尖,竟有了种睡在教堂钟楼的感觉。第二天醒来,花粉、树粉过敏的我,眼睛痒得泪水直流。我一边笑着擦眼泪一边对闪电和大猩猩说:“要是让我爹知道我每天跟一二十个陌生男人睡在地板上,第二天泪眼汪汪,他肯定不会饶了你们。” 众人再次笑瘫。

从罗杰山的游客中心,我买到了一本北美树木辨识的小册子,大猩猩也挑了一本鸟类辨识的集子。AT被誉为“绿色长廊”,而自己连这些绿树的名字都叫不出来,总觉得这几个月像是白过了。有了这本集子,我终于能认出小径边上的各种枫树、橡树、松树、郁金香白杨、山毛榉、七叶树、木兰等等在AT上常见的树,更了解了山月桂和杜鹃花的差别。

一路上,大猩猩和闪电一直在帮我认树。大猩猩虽是斯坦福高材生、出身于精英家庭,也是个“农村男孩”,从小生活在纽约上州的大农场上,从大学教授的父母那里学会了木工、砍柴、喂养家禽(他家养鸡)、烧饭等等。闪电虽在郊区长大,可受园艺工程师父亲耳濡目染,动手能力也很强。我的最直接感受是:这俩孩子认植物的能力甩我10条街,其他的手工能力根本不用比较……

让我反思了一下我国的教育:学过的都不记得了,记得的都没怎么用,倒不如美国的孩子懂得的常识多,起码能能认树认鸟认花草。

但转念又一想,国内的孩子们只认识公园、植物园里那插满名片的盆景和鲜花就已经不错了,升学考试的重担怎能让他们产生走入山中的欲望?哪怕走入大山,花鸟虫鱼松杉橡柏又能见到多少呢?美国的物种多样性远不如中国,但中国的物种消逝之迅速、灭绝之残忍、教育之匮乏,让我不得不怀疑几十年后、甚至几年后,我们的山林是否也会像美西的荒野一样,安安静静?

而且,大猩猩、闪电远不能代表美国大多数人通识教育水平;布鲁克林的孩子对大自然的认识度,不见得比我好到哪里去。也正因为这些由家庭、居住环境造成的差异,导致他们这类从小被自然主义熏陶的孩子,更容易走入大山、开启长距徒步之旅。

我正相反:我的“自然缺失症”已病入膏肓,当看到地球这一面的好山好水,便像冲出牢笼的囚犯一样,渴望呼吸新鲜的空气。徒步之旅完全是对此病的治愈过程,且我并不能骄傲地说自己已经痊愈。

路越走越窄,它把我们禁锢在了单一的价值观中;我们自以为是地学习到的“新产物”,只不过是昨日的旧习而已。而那些擦出火花的念念不忘的旅人们,也终究是被无穷的相似点带到了一起。我们能坐下来谈话,读类似的书,走同样的路 ——这都是因为我们视野狭窄,而不是宽广。

一直忙着抬头看树,脑海思绪万千,一下子就被大猩猩和闪电超过了。我们约定好在17英里外山顶的庇护所见面。下午的爬升很陡峭,我心不在焉慢摇慢摇地翻着小册子,辨认树木,到了山顶时已经下午六点了。Chestnut Knob庇护所在暴露开阔的山顶,有完整的四面墙壁、可以封紧的厚重石头门,想必是寒冬或早春躲避暴风雪的应急庇护所。大猩猩和闪电竟然不在山顶:他们在这里等了两个小时,决定继续前进,给我在登记簿上留言。我吃完晚饭后,离太阳落山还有两个小时,终于可以专心致志地徒步,不去抬头看树了。

昨天收到PCT同伴“长官”的短信:我们在PCT上的好友萨拉,去世了。

2014年,萨拉32岁,我们一起徒步了PCT的头两百英里。萨拉是我在PCT上惟一的女伴、第一个稳定的徒步搭档。她来自俄勒冈,十八岁搭车横跨美国两次,二十岁跑到欧洲旅游,认识了人生知己,果断把自己嫁了出去。二十二岁,她和荷兰老公Jasper一起回到美国,生活在波特兰。Sarah希望能和爱人来日一起徒步PCT,于是在256英里处的大熊湖退出。

我在PCT上的第一天,萨拉就坐在莫伦娜湖公园的长凳上,跟我讲述她在中国北京四中教书的经历。许多人在徒步开始之前,便听说过萨拉: 她自愿为100号人跑腿,打印地图。沿途的每个徒步者都于她有过交集:萨拉是那么风趣健谈、友好善意。她说西红柿是水果而不是蔬菜。她说Chia seeds的保健功效没有传说中那么好。她说我的脚疼是因为小腿太紧。她说应该迈小步而不是大步……

萨拉总是笑着,“在我22岁的时候,爬树的时候摔下来了,结果把腰摔坏了,还送了急诊。” 那时候我在华氏100多的沙漠里走得精疲力尽,需要靠舔背包上的盐渍来补充离子。我把最后的半瓶水分了一半给萨拉,让她继续前行。

之后萨拉说:“那天晚上我走啊走,走啊走,终于在12点之后到了藏水点。” 她在月光下面打开了沙漠的第三道大门,后面是水天使早早放好的几百公斤瓶装水。“我起码喝了两升水,直接打地铺睡着了。”

萨拉在大熊湖准备离开PCT时,把她的背包送给了奶爸;奶爸背着它走完了全程。卡洛斯也一直把在白水河边与萨拉扎营的经历当成PCT的亮点。我和萨拉一起登顶San Jacinto, 一起在剪刀口帮助栈道天使Monty烧烤,一起在天堂谷咖啡厅享用Jose Burger,一起在圣菲力培山脉口渴到晕眩,一起在南加州的山顶看战斗机低空掠过头顶,一起在天使之家Ziggy and the Bear泡脚露营,一起在大熊湖青旅畅所欲言……

萨拉偶尔说出两句零碎的中文。我说:你教的化学对徒步很有用,路上遇到的不少问题都跟化学有关。她回答:你学的心理更有用,徒步就是95%的心理戏。

几天前,她在午夜回家的路上坠崖身亡。萨拉和丈夫走在一条月光下的小径上,那是他们家附近的小路,他们非常熟悉。萨拉在一处悬崖的观景台上停留,说听见了海狮的叫声,寻音而去。丈夫回过头时,她已消失不见。

萨拉有一张甜美的脸,让人无法猜测她的年龄。她的身形偏胖。我常让她走在前面,每小时两英里,不快不慢。她走在南加州的山脊上,走在春天的鲜花里,走在高速路旁。她搭车的时候从容自信,竖起拇指,犹如一个骄傲的女皇。

我站在土地上,一次次抬头仰望。速度慢下来后,大猩猩和闪电也注意到我的改变。我们都没说什么,安静地生火、煮饭、搭帐篷。营地还有一个女孩,我已经忘记了她的名字。

火光暗下去了,我仰头望天。你会是最闪亮的那颗星吗。

5月14日,我收拾好帐篷,闪电冲我吼道:你准备好了吗?

我准备好了。大马士革,我们回来了。

中午,我们仨走到了和我的PCT好友“长官”约好的公路岔口,他果然在那里等待。一个熊抱之后,我、闪电、大猩猩挤进了长官的车后座,一行人向大马士革开去,参加步道节。

“你知道吗,萨拉去世的那篇新闻报道,是她的一个前男友写的。莫非是有婚外情?莫非是谋杀?” 长官一边开车,一边揣测。我在车后一言不发。

回大马士革参加步道节,并不在我的原计划之中,但错过这一大盛会,又有点可惜。对我而言,步道文化就是是美国亚文化的缩影。Trail Days虽本意为AT徒步者盛会,实则是类似火人节、Rainbow Gathering的嬉皮士大会,所有人在这里以步道为载体,以徒步者生态为依托,自由地表达自己。

大马士革被分出了几个大区:城中心主街上主要是为游客服务的装备商店,邮局人满为患,所有人都在寄包裹收包裹。

大多数徒步者扎营在“帐篷城”——城外的一块大草坪和一大片森林。草坪上是比较低调的可以见天日的“正常人”,森林里则是个嬉皮士天堂:不同年份的徒步者分别组成了Billville、Riffraff、Wanderland等几个聚集区,每个聚集区都可以按自己的特点,点缀森林。白天走进去,帐篷纷繁多样,犹如迷宫;夜晚走入森林,蜡烛、熏香、灯泡、图画、太阳星星吊坠、火堆,把夜空点燃,啤酒和毒品觥筹交错。这些部落都有几个核心首领,比如Billville的核心,就是我们的好朋友杰斯特。夜幕降临,美国的酒精法律就不再在森林里起作用了,警察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晚上9点开始,森林最深处会传出震天的鼓声,闻声而去,一群头戴面具、上身赤裸的男男女女,围绕着一个巨大的火圈起舞。火圈外不断有人加入。他们的舞步很简单,口中唱着古老的歌谣,或简单地随着鼓点发出声音。

若某外星生物拜访地球,在林间看到这一幕,可能真要以为人类还没有走出洞穴和大山。

我加入群魔,围着火堆,绕了一圈。

退入黑暗的围观群众中,仰头张望,繁星没有被火光削弱,若隐若现。仿佛胸中有什么淤积很久的东西,离开了身体。又有些难以言喻的沉重,填充其中。

人们走出了洞穴,离开了火堆,遗忘了群山。千百年后,又有人人选择了回去。只是,这一小部分人,仿佛同时拥有了两个世界:其中哪个是理想国,哪个是赝品,又抑或二者皆虚幻、我们不能拥有和掌控任意一个世界?

奥斯丁的雨冲垮堤坝,洪水淹没地下室,22人死亡。马其顿的警察和阿尔巴尼亚独立分子发生冲突事件。哥伦比亚西部山体滑坡。毕加索的《阿尔及尔女人-O版》在纽约拍卖出1.79亿天价。

我动了动,踩断了地上几根山毛榉的枝叶。

徒步者是全世界最大的徒步盛会之一,每年都有几万人参加,但是分段(或者是短途)徒步者的数量,比通径徒步者的数量更多。这些短距离徒步者可能只走过几百甚至几十英里,但他们认识了解AT、对步道有感情、在徒步中结实了其他通径的朋友,他们对AT的热爱不会轻易消磨 。我们在这里遇到了不少“老朋友”,甚至有些我们以为会中途退出的人,还依然留在步道上。大家的位置各不相同:我们早已进入弗吉尼亚,有些人刚刚走到大马士革,有些人还在北卡和田纳西。

本打算来Trail Days简单看看,了解下大概情况,再打道回府,结果精彩活动一个接着一个(换句话说,我们偷懒了),在大马士革待了两天三夜。

大草坪区域附近有绵延一公里的装备公司展销帐篷。Leki、Gregory、Black Diamond等公司会派出维修队和器械,免费修理装备;CLIFF bar、Marmot等等公司几乎是在直接发装备;Leki公司更是搞了个“扔登山杖比赛”,扔最远距离的人可以免费得一幅杖子。我绕着装备展销区走了几圈,但是没有讨要免费装备的兴趣。一个是因为我喜欢的几个小公司不在场,另一个是因为我对自己的装备都很满意,实在没有再购买的必要。闪电免费搞来一个原价200刀的背包,大猩猩也半价收入一个睡袋,其他人在“装备大扔抢”活动中售后袜子、能量食品、水袋若干。我呢?在教堂的供应免费食品的地方碰到了一个喜欢摄影的朋友,聊着聊着就忘了时间,错过了大抢购。

看装备帐篷累了,把手机、充电宝拿到“充电站”充电。志愿者大妈向我展示了充电站全貌:整整3个桌子,二十几个插线板,密密麻麻的插座和接口,还有密集似人头发的充电线。三百多部手机、电子书、充电宝,跟阅兵式一样,井然有序地躺在白色桌子上。

另一侧,又一个志愿者大妈在收集长距徒步者的脏衣服。她身后的白色大帐篷里,有3台洗衣机、3台烘干机,从步道节开始就没停止过运行。我、闪电、大猩猩凑了一防水袋的脏衣服,标注好步道名,撂给志愿者大妈处理,几小时后再来取。

大马士革市区里的教堂、市政厅都被步道节占用,作为活动场所。有著名徒步者经历分享会、动植物知识分享会、作家和纪录片导演分享会、纪录片首映式、户外组织(如美国长距徒步者协会)年会等。趁着等衣服烘干的时间,我去听了AT速度女皇Jennifer Pharr Davis(詹妮弗·法尔·戴维斯)的讲座。戴维斯在2011年以46天、11小时的时间,在丈夫Brew的补给团队支持下,通径徒步AT,打破速度纪录。她写的《成为奥德萨》让我对徒步AT又向往,又害怕。在2005年她的第一次AT之旅上,如果说被闪电击中、遇到干尸还不够惊悚,那2011年破纪录时在福尔蒙特遭遇胫骨发炎,疼痛难忍之下还要继续以历史最快的速度向着南方冲去,在泥地里一边摔一边安慰自己“这座山只摔了两次,状态不错哦”,在外人看来就有些难以理喻了。

戴维斯在这次演讲中,很少提到几年前她破纪录的事情:这次的主题是结婚生子之后,带全家进行全美50州汽车旅行的故事。她的脸庞轮廓分明,身材高挑,有着男人一般的轮廓,说话的时候气定神闲,有条不紊。丈夫Brew还助兴演奏一曲,二人通过卖书、演讲谋生,对几百听众的大场面早已司空见惯。

我买了一本她的新书《再次被召唤》,排队走到她面前,自我介绍,寻求签名。戴维斯说她好似听说过我,让我欣喜若狂到近乎晕倒。如果有时间,我真想坐下来和她聊聊,她身体里那枚闪闪发光的火球,其助燃物是否就是上帝(戴维斯是虔诚的基督徒)?她的速度是两性的速度纪录、全人类的速度纪录(在田径史上,女性几乎从未拥有过两性纪录)那么“女性”这个变量,对她的纪录有什么折损,有什么助益?除了徒步之外,她的平行宇宙在哪里?她是谁?她爱什么,担忧什么,背负着什么?

珍妮弗戴维斯的故事,我早在大学时期就有耳闻。我的学校离纽约州的阿帕拉契亚山麓不远,校园的后山就可以越野跑。大二的时候,学校户外社的主席在纽约上州一次徒步活动中,坠崖身亡,新闻传遍了纽约上州地区。那时,我的“户外经验”,还停留在旅游团、公路旅行和后院散步的水平。户外社主席的身亡,却在潜意识里埋下一根导火索。不久之后,我不知从哪里听说了美东深处这一条连通佐治亚和缅因的步道,听说了某个疯子姑娘在山里摸爬滚打46天啃下全程的故事……

走出戴维斯的故事会,艳阳高照。市中心的大草坪上,人们铺开海滩浴巾,头戴鲜花和草帽,在大树下乘凉。草坪尽头的舞台,徒步者三三两两上台表演。

杰斯特拿着一把吉他,戴着兔子耳朵,穿着爱尔兰裙,开始弹唱他的杰作《我到过天涯海角》:

当我在下雪的东冰川大道上收拾行李

一辆载满干草的皮卡在我面前停下

“哥们儿, 如果你要去冰川国家公园,上车吧”

他问我,下雪的时候我是否还在山道上

我说:“听着,老哥,我走过三重冠的每条路,去过海角天涯”

我去过海角天涯,走过每条步道

穿过每个沙漠,呼吸过每座山的风

徒步已经是我的生活

我去过海角天涯

我去过Steamboat, Vernon, Lima, Snowqualmie,

Pie Town, Quincy, Rawlins, Hiawassee,

Wrightwood, Packwood, Dubois, Drakesbad,

Pinedale, Troutdale, Macks Inn, Seiad,

Winter Park, Benchmark, Manning Park, Cracker Barrel,

Helena, Salida, and Sawtelle, 那又怎样?

我去过Daleville, Leadville, Burney, Andover,

Mt. Laguna, Caledonia, Anaconda, Hanover,

Rutland, Ashland, Monson, Durango,

Chief Mountain, Roan Mountain, Bear Mountain, Frisco,

Tennessee to Mojave/Tehachapi, Twin Lakes,

Grand Lake, Trout Lake, Crater Lake,我的天哪

我去过Damascus, Columbus, Stehekin, Catawba,

Silverton, Silverthorne, Tahoe, and Chama,

Cascade Locks, Millinocket, Big Bear, Darby,

Yellowstone, Duncannon, Timberline, Tuolumne,

Kincora, Etna, Hachita, Donner Pass,

Sonora Pass, Muir Pass, Mather Pass让我崩溃

我去过Lordsburg, Gatlinburg, Pearisburg, Colorado,

Pine Grove, Lake Morena, Leadore, Waynesboro,

Boiling Springs, Warner Springs, Hot Springs, Pagosa Springs,

Ghost Ranch, Old Station, Harpers Ferry, Deming,

Idyllwild, Erwin, Green Valley, Sierra City,

Atlantic City, Silver City, Lake City, 太遗憾了

我去过海角天涯,走过每条步道

穿过每个沙漠,呼吸过每座山的风

徒步已经是我的生活

我去过海角天涯

杰斯特唱得上气不接下气,台下的人倒是越听越兴奋,有人打拍子,有人欢呼大叫。

我听着歌词,里面有超过半数的地方我都很熟悉,还有另一半要在接下来的旅途中经过。若是有朝一日能走完三重冠,看着这些拗口的地名化为脑中清晰的实物,是不是就能如此有底气地说“我去过海角天涯”?哪怕不是海角天涯,这地名表也能算是“美国的犄角旮旯”了吧。

我去洗衣站收了衣服,去充电站收了手机,去帐篷区领了免费的晚餐,看另一个临时舞台正举办着“墨西哥麦辣汤品鉴大会”。游荡回了大草坪,几百个帐篷在绿草上花枝招展。

Eric和Lauren小夫妻带来了一顶巨大的白色帐篷,可以容纳十几个人,大猩猩、哈利波特等人就把那里当作大本营。闪电去了需要入场券的“徒步者舞会”,真好奇他的舞伴是谁。

5月16日周六,几千人穿上奇装异服,参加步道节大游行。游行的顺序不是杂乱无章的:森林里的几大部落按照资历排序,2000年届的老前辈们先走,以此类推。

我们2015届徒步者队伍排在最后。我混到2015届的最前端,把GoPro夹在登山杖底端,举到天空之上,拍摄身前身后蔚为壮观的徒步男女。镜头记录下了穿着染色迷幻T恤的剃头男、举着充气船的胡子男、穿着泳衣的太阳镜女、头发像鲍勃马利眼神似切格拉瓦的神秘男……队伍两侧,大马士革的居民们有的懒懒地坐在躺椅上,有的携家带口敲锣打鼓,有的滑板少年好奇地张望。徒步队伍时不时喊出“谢谢你,大马士革”。

从步道节重返AT,回到三天前长官迎接我们的路口,重新向北开始征程。

闪电、大猩猩和我纷纷抱怨这两天没休息好。虽然我们在步道节里没正式徒步,可每天没少走路(从帐篷城到主城有好几英里)。这两天看这看那,听听讲座、抢抢装备,晚上凑个热闹跳跳舞喝个酒,还是得睡在帐篷里,公共澡堂也不一定有热水,最糟糕的是我们仨的衣服没洗干净,上面还有(闪电的)臭袜子的味道!

下午天降倾盆大雨,时机正好,因为我们正在湿度为100%、温度为80华氏度的森林里汗如雨下。雷阵雨一来,大家纷纷庆祝,根本没人穿雨衣。比起身上下雨,我更希望天上下雨,只要不是太久。

今天我们的终点是“树洞青旅”。目前住过的青旅条件与难民营可比,比睡帐篷差太多,最重要的是不干净,房间飘满徒步者的“清香”。好在“树洞”把我的观念纠正了过来,让我重新对青旅抱有希望。

“树洞”是森林深处的一个有机农场, 主人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姑娘。姑娘和老公种菜、养猪、搭建新房,大多数家具都是手工制作,所有的食物全部自给自足。我们吃饭的盘子是姑娘烧的,屋顶是两人做的木工,连地毯都是手工编织的。两人都有按摩证、都会非洲鼓,房间飘着熏香,墙上挂着八卦图。这里不通公路,十分安静,大多数的嗨客也还没有从步道节回来,整个地方只有不到十人。

晚饭前,大家要手牵手闭眼10秒钟,说出心中所感恩之物。每个人闭着眼睛,发表演讲:“感恩上帝,感恩饭食,感恩陪伴,感恩没受伤,感恩步道,感恩家人,感恩健康的身体”。我们先分享了纯天然的沙拉和草莓,再喝下一碗浓郁的土豆汤,甜点是主人夫妇自制的冰激凌。

饭后,所有人依照“树洞部落”的规矩,帮助主人收拾桌子和洗碗。离开房间时,我们也要自己更换被单和倒垃圾。偌大的农场,只有两个主人,每天留下一两个徒步者,以劳动交换住宿和伙食。如果没有徒步者自觉打理,这一切很难有条不紊地运作。可能也正因为一切看上去那么井井有条,文艺清新,大家都不想破坏这个氛围,让正能量循环。树洞就这样,从民宿变成了社区,从酒店变成了家,从商业变成了文化。二十世纪许多哲学家、包括AT之父麦凯叶心中向往的那个乌托邦,人们自给自足,互帮互助,生活简单纯净,艺术返璞归真,能量与盖亚母亲融为一体……大概也不过如此。

我们预订了一个单间,三张大床,有自己的卫生间。洗完澡后,穿上浴袍,坐在楼下的吊椅上,听蝉鸣,看着猪猪们在远处的草地上徜徉。

闪电坐在阳台的木制摇椅上,看着远方:“我被治愈了。”

“我也是。”

从树洞醒来,大猩猩早上帮着女主人准备早饭,被小两口盛情邀请再留宿一晚。我和闪电则在饱餐一顿之后,直奔Eric的化工厂。

我和Eric, 不过才认识三天。步道节中Jennifer Pharr Davis的分享会上,他坐在我的右边。我们先是用英文搭讪:他是弗吉尼亚本地人,化学工程师,工厂就在AT旁边;他正在短距离徒步AT, 争取能把弗吉尼亚州的步道拉通走完。当Eric得知我来自中国时,眼睛一亮,一字一顿地说:“你是拿力人?” 原来他曾经拖家带口,在南京工作过3年,女儿“小兔子”也在中国出生。后来,因为担心国内雾霾对女儿健康有影响,他们一家三口才回到了弗吉尼亚。回到大草坪之后,我发现Eric的帐篷就在我不远处,便继续唠嗑,话题涉及装备、政治、女性地位、教育、中英文比较、北美板栗树种植,等等等等。他果断邀请我们三人在去Pearisburg补给之前给他电话,由他充当我们的栈道天使。

Eric搭我和闪电,进城买补给,匆匆20分钟解决任务,直奔墨西哥餐加碳。几个卷饼、一瓶蛋白质饮料之后,我的胃终于开始抗议了,大概是这两天吃得东西太好了,我匆匆与艾瑞克告别之后便冲进厕所……

弗吉尼亚最令人称道的景点是“龙牙”和“玛卡菲之顶”。离开“树洞”之后,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便是接近这两个别人口中的“AT最具有标志性的景观”。

弗吉尼亚已经在夏天的酒里浸泡得张牙舞爪,山月桂乳粉色的花瓣落上温润的一笔,也修饰不了盛夏的决绝。步道回归了AT的本来面目:50度的上坡要靠脚尖来走,山脊上的石头堆要用手攀爬,速度掉到每小时0.5英里也得忍着,稍有不慎就能摔个十几米。

绿色的森林,模糊成了一块巨大的屎。

我把登山杖插进石缝里,站稳后向前迈步,登山杖却拔不出来了。稍一用力,“咔嚓”,登山杖断成两截,下面那截有气无力地怂搭着头,等待我地怒斥。我索性把两截从中掰断,收起登山杖残损地尸体,放进背包,继续走。

我经过印第安人的古战场,华盛顿的草原,南北战争游击队的碉堡,名人或草芥的墓碑和白骨。它们的痕迹早已消逝,留我在脑海中,立碑。

忘记攀登上了哪座山,爬了第几个1000米,我在傍晚到达某个山顶,睡在大石头上。十几米外有单日徒步者在嬉笑打闹。闪电在哪里,大猩猩在哪里,杰斯特在哪里,哈利波特在哪里,我不知道。躺着,看着天,腿部有些痒,是两只蚂蚁爬过。

我睡着了。

与此同时,一百英里以南,“鲍勃军团”的志愿者正挥汗如雨。步道节结束之后,鲍勃把几百号人运到小径上,新建庇护所、维修被损毁和侵蚀的路段、改建“之”字形线路。一两天之后,工程就基本完工了。人多力量大。鲍勃再负责把所有人送回他们各自需要重返的步道口。一百年前,AT上几乎没有循序渐进的坡度,所有的路段都是直上直下,有些地方斜度甚至超过60度。近年走AT的人多了,许多人开始投诉:AT有些地方太难,石头多、坡度陡,不够“亲民”。各地志愿者便纷繁投身改建的工作。

这样做也不是没有坏处:一些地方变得简单了,甚至是太简单了,导致徒步者在遇到“AT真面目”时无所适从。

弗吉尼亚州是AT全程14州中路线最长的州,共计550英里(AT总长度为2180英里)。在南部的时候,有人传言弗州又平又绿,特别好走。时至今日,我们才领会了一条金玉良言:永远不要相信别的嗨客说的话。

从Pearisburg补给结束至Dalesville这一段,我们不停地翻山,每天的海拔图都是几个M和W字母。弗吉尼亚的“三重冠”——龙牙、马卡菲之顶、廷克崖壁,都挤在两天之内。

上龙牙的山路,崎岖陡峭,但尚不至于困难,偶尔有几处大石头需要攀缘。龙牙是两块巨大的花岗岩,有两层楼那么高。放下背包后,我和闪电一起,攀岩至龙牙顶端。眺望远处的山脉,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就在山麓另一侧;Roanoke城顺着公路就可以抵达。高压线和房屋点缀在绿色的树林和田野间。半日车城外,是华盛顿特区;一日车程外,是亚特兰大;两日车程外,是纽约。我有些眩晕,用GoPro自拍几张后,便爬下了这两座类似童年假山的石头。

从龙牙下来的路线陡峭至极,我一瞅就知道自己要用屁股来蹭一段路。大猩猩在下坡的时候迷路了,因为四处皆是垂直下降的石头,难以认清哪里才是步道,迷迷糊糊走到错误的路上,在陡峭的石壁上挣扎,回头一看,一条白色油漆在远方耻笑自己……

三人连滚带爬下了龙牙山,来到Catawba小镇(其实只有几户居民)的某著名农家乐式餐厅吃晚饭。餐厅本身是一栋巨大的别墅,有接近100年历史,门前种着一棵参天的橡树,门后的草原上有几匹马驹。我们点了热汤和桃子酱,坐在角落,品鉴周围散发出洗发水和洗衣液香味的干净游客们。

吃罢,继续走路,到离玛卡菲之顶最近的庇护所时,已经是晚上9点,趁着月光找好了扎营地。庇护所里某人的呼声很大,我在半梦半醒之间徘徊。

不知过了多久,闪电爬起来开始收东西,大猩猩说:哥们儿,你知道现在才3点吗?

闪电说,我知道,可是我1点就睡不着了……

我和大猩猩在凌晨5点爬起来,去三英里外的玛卡菲之顶追赶日出,可还是迟到了二十分钟。老是在林子里走,看不到什么景色,但一旦柳暗花明,视野一打开,便会把每个壮观的地方视为珍宝。走在去玛卡菲的路上,点着头灯,聆听着自己的喘息和心跳,我感谢自己对每一个美景和日出还能葆有最初的那份激动和好奇。换个地方看日出和日落——我已不知人生中还有什么能比这更重要。

闪电泡好了早饭,裹着睡袋,躺在背包上,翘起二郎腿,奚落我们两个懒人,错过了这一“AT徒步必不可少的日出”。

大猩猩沉默不语了十分钟,然后像念电影台词一样叙述了一遍几个宇宙起源的理论,探讨了他的大爆炸观点、生命起源,最后抛出了生命目的性的问题。闪电和卡菲之顶上另外几个游客闲聊,有个本地人已经是第100次登顶玛卡菲看日出了。

崖壁好似恶魔的舌头,或《狮子王》中的荣耀之顶。我们三个“辛巴”“彭彭”和“丁满”,把相机架在十几米外的悬崖边,一二三木头人,搞怪自拍。

两个男生的背影像两座大山,太阳从他们中间升起。一只蝴蝶黏在我的鞋底,扇动翅膀,不肯离开。

在玛卡菲逗留两个多小时,我们才收拾行囊,重新出发,一路向北。闪电一边走一边认树,终于把几种山胡桃的区别分清了。我们三人里,大猩猩的腿最长,但是闪电的速度最快,比我当年的战友長沼和卡洛斯的速度还要快,我每次都直接放弃追击。

两个人如果一起走路,会产生一种“拉伸效应”。前面的人为了不让后面的人觉得自己走得慢,便会开足马力、加快速度;后边的人为了不让前面的人觉得自己走得慢,也会加快速度追上。一个人走路,自己跟自己赛跑,外界的压力消失了,速度全由自己决定,自由的代价便是丧失了“鸡血效应”。

我并不知道,这是我和大猩猩、闪电在步道上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清晨。

来到Daleville小镇,我们定了两个旅馆房间。大猩猩和闪电在房间里放“人猿星球”。这两个男生都是机械工程出身,每天走路都要听podcast科学广播,手机里都有两三个辨认树木和鸟类的app, 到镇子里之后都会一本正经地坐下来补日记。

第二天,我们三宝受到了Terrence/Emi和琳达两家人的热情款待,在“三只小猪”餐馆吃到了一顿肉食大餐。两家人从长岛一路开下来(最近是美国国殇日假期),经过费城,来弗吉尼亚和我见面之后又要马不停蹄地穿过仙乃度国家公园。

吃罢,我们“三只小猪”走路去Krogers采购食物。因为我不煮热食,每次的“主食”便成了面饼三明治:面饼+奶酪+意大利香肠+其他创意(梅干、培根屑等等)。早餐是甜到腻的Pop Tart饼 (400卡路里一块,类似夹心饼干)和坚果(主要是花生和葵花子)。一天中的零食包括trail mix (即各种坚果和果干的合体)、牛肉干(我的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当然奶酪和香肠salami也不能少)、果汁软糖等等。这样下来,每天的食物有两磅重,比当年煮热饭时代的单日净重要高出许多,但是节约了燃料、炉具、水和炉头的重量,更重要的是节约了时间,想吃就吃,不用煮水和洗碗。

大猩猩和闪电这“两只小猪”下午五点出发,我继续留宿一晚。第二天天亮了之后,我又改主意了,打算继续留一天,搞一个double zero双休日。

就这样,我在床上看了一天的动物星球、变性人体育明星Bruce Jenner的访谈和Tonya Harding (94年美国女子花样滑冰丑闻主角)的纪录片。我来美国之后,就几乎没看过电视,在一天之内恶补了不少文化常识。

一下子落后大猩猩和闪电两天。

在PCT上,我在西耶拉遭遇了一场大雪,休息了两天,因而落后奶爸和卡洛斯等同伴。重返步道,“万径人踪灭”。前路漫漫,孤身一人。在白雪皑皑的山谷盆地中仰望苍穹,脚下是明晃晃的洁白,眼前是我一人独享的美景,而我竟然无心兴奋或者感动,只心想着追上远方的朋友们。

步道被雪埋了,脚印还在。这些脚印在雪地上特别明显,每天不同的时段,脚印也是不同的。早上的雪硬、脚印就比较浅;而下午的时候,太阳把雪晒软了,雪一踩就踏。有时候,脚深陷在这些“陷阱”里,拔不出来;或是脚挣扎着出来了,鞋还陷在雪里面,用手狗刨,手和脚都湿透,嘴唇和脸却被太阳晒得滚烫。

有几次,我近乎癫狂地寻找着认识的脚印——任何脚印。我对于这些或陌生或熟悉的脚印,都有一种痴迷的依恋:我坚信它们的正确性,坚信它们带领我走向对的方向。我为此做过一些错误的决定,吃过好几次亏,都是因为脚印本身领向的方向是错误的,而我把它们当作圣旨去遵循。

而我知道,这些脚印对我的意义,已不再只是路标和导航。它们成了成了苍茫大海上的灯塔,岛屿上的炊烟。哪怕看不见人,只拥有脚印、灯光、乃至人几个小时前生过火的气味,都能消灭我对未知的一点点恐惧。有几次,在终于发现脚印的时候,高兴得几乎落泪。有几次,却又孤独惆怅,再度坠入低谷。

七天之后,我终于在猛犸湖,与我的PCT同伴重逢了。我还特别查看了他们的鞋印;发现我并没有“最强大脑”,竟然把一些鞋印记错了。然而哪怕是把脚印完全认错了,那种依托感是无可取代的。说它们支撑我走过了这7天西耶拉雪路,也毫不为过。

说回AT。我选择休息两天,一方面是放松身心,从弗吉尼亚中部的陡坡和酷暑中,缓一缓神。

另一方面,是在他人与自我之间寻求平衡,重拾solo hiking的初衷。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出发的,在终极意义上来说都是独身徒步者。虽然途中结伴,但并无契约。这个“集体”从某个意义上来说,只是短暂的结盟,我不应该因此而妥协自己的计划。

等等,有什么好像不对劲。

不,我并不是这么想的。我并不“需要”一个人走。

大猩猩和闪电,其实是很好的旅伴。闪电这家伙的徒步风格比较彪悍,和卡洛斯的速度类似。大猩猩比较温和,类似奶爸,可他在纽约州就要离开了。我在PCT上和卡洛斯、奶爸尚能青蛙跳到加拿大,为何此刻却想要挣脱大猩猩和闪电的队伍?

可能,PCT上那个追逐别人脚印的我,并不是真正开心的我。可能,跟别人“绑定”的旅途,并不是属于我的旅途。

可能,闪电的莽撞和孩子气,大猩猩的温润和压抑,我的极尽妥协,让我回想起了曾经旅途上的某种权力关系。可能,我并不喜欢这种关系,不想重蹈覆辙。

抑或,我其实内心想要跟大猩猩和闪电重新相聚:会不会,回到步道上,我又会开始发疯地寻找他俩的脚印?会不会,我让他俩先走,是为了更好地追逐、让他们拽着我,向卡塔丁飞奔?

我到底想推开什么,想靠近什么?

我把电视声音关小,腿搭在墙上,嚼着红莓干。背包在椅子上,睡袋在床边,帐篷挂在晾衣线上。它们都在瞪着我。

不管怎样,现在我是一个人了。

大猩猩和闪电在两天之外的北方;步道上的徒步者少了,线路的惊喜也少了。石头不多,线路不太陡,还是那熟悉的爬坡,下降,再重来。

夏天,真的来了。

第一个反应是晚上睡不好了。我的睡袋是华氏20度的标温,最近晚上弗州的温度得有五六十度,故,我裹在睡袋里,与桑拿无异。把睡袋拉链拉开,略有帮助,后半夜才能完完全全睡着。估计是折腾得累的。

第二个反应是汗如雨下。注意,这并不是比喻。我徒步过德克萨斯的沙漠,南加州的沙漠,亚利桑那的沙漠,经历过100华氏度的高温,在仙人掌堆里撒野,可是现在我懂了,温度不是全部啊!还有一个变量叫“湿度”啊!美国东部夏天的湿度,说“汗如雨下”,还真不如直接下雨来得爽快!

第三个反应是蚊子多起来了。我现在尽量避免在每天最热的那段时间走路,所以不得不把徒步的时间滞后。日落前后一小时是蚊虫攻势最猛烈的时段,好在现在的蚊子还处于青少年时期,还不怎么叮人。有一种体型很小的飞虫,插嘴迅速,雁过不留痕,乍眼一瞅会发现腿上多了几个小包,以虎牌万金油拭之,方能维持神志。

我开始期待我的全身防蚊衣了。

杜鹃花几乎要开败了,花瓣凋落在小径上。黄昏时,一抹粉色映衬在球形水塔上,好似一个外星工程建筑。一个大石头尴尬地夹在两堵石壁之间,不知几百年后是否会掉下来,或是明天。

次日来到詹姆斯河边,河上有AT最长的步行桥。一块石头牌匾写着:“詹姆士河步行桥:纪念威廉.T.脚先生(1946-2000)”。 我揉了揉眼睛再看一遍,那位故人的姓氏确实是“Foot”, 脚。多么好的姓啊。千里之行,始于Mr. Foot. 

詹姆斯桥出名另有原因:从这里“跳河”,是AT徒步者的传统。

AT还有很多其它奇葩传统:从最南端的斯布林格山捡一块石头,一直背到卡塔丁再扔掉;在半程的哈勃港吃一桶半加仑的冰淇淋;24小时中喝掉24瓶啤酒同时走24英里;“西弗马宾”四州单日穿越,等等……

我来大姨妈了,所以没有跳河。有个姑娘跳了,出来之后直呼大爽,有恐高症的人都能这么享受……我则和其他几个徒步者在岸边享受步道奇迹:两瓶饮料,一个热狗。多乎哉,不多也。步道天使的哥们儿赤身裸体地在河上划站立浆。他们明天要南下,去寻找更多徒步者聚集的地方。

拍拍灰尘,继续上路。我要走到黑夜里。只有黑夜里,森林才是可以亲近的;其他时候,它是酷暑的同伙,孤独的帮凶。

我走在月桂丛中,花已经没了。来到一处开阔的悬崖边,掏出相机,录影中,由我哼着的小曲配乐:

是的,这会是一个寒冷而孤独的夏天

但我能排解这种空虚——

我每天都会在梦里,给你写一封信

以吻封谏

我会在阳光中看见你

我会在所到之处,听到你的声音

我会朝你奔跑,保你入怀

但亲爱的,你并不在身边

我并不想在这个夏天,和你说再见

因为我知道,我们将错过这一切

所以请让我们相约,在九月再相见

以吻封谏

夜幕逼近,山路上,一个美国大妈穿着连衣裙,精瘦的身躯和脸庞,肌肉紧绷。她在夕阳的余光下,拄着木头杖子,轻快地蹦下山,好似一只雨燕。

她看到我,精神突然一阵:“你好,你是中国石头吗?我早听说过你,今天终于见着了。”

我半信半疑。

“我是向南走的北行者。我们见过面,但你应该把我当成了个单日徒步者,所以没印象了。”

向南走的北行者?

大妈看出了我的疑惑。解释道:她有两辆汽车。她在步道上的北端某处,把车子A停好,从北方向南方走,跟北行的徒步者直接照面。走到南端的车子B时,她会把车子B开到车子A以北的下一个补给地,补给后,继续向南,走到车子A, 再把车子A开到车子B以北的地方,向南走,以此类推。这样,她得以在“微观”层面,点到点的层面,向南走;但“宏观层面”,她其实跟我们一样,都在向卡塔丁靠近。所以,她是一个“向南走的北行者”,能跟我们这些纯北行者(Nobo, northbound的简称)经常交汇。

大妈还要赶路,向南去找她的车,说不定晚上能在哪里洗个热水澡,在车里睡一夜。她走后,我才发现自己忘记了问大妈,是否见过大猩猩和闪电。

可能,对大猩猩和闪电的行踪,我已经不在意了。

我来到半山腰处一块开阔的平地,山一侧的石崖边,有密闭矮小的树丛,成天然的屏障。月亮还没有升起来,山脚下平原上,飘来一朵云。云朵很低,跟我的视线平行。它像一艘船,不知道驶向何处;周围的“海洋上”,没有其他云朵陪伴,船儿形单影只。

我打地铺,吹睡垫,把睡袋摊开。今夜是我在AT上第一次不搭帐篷的“牛仔式露营”。我坐在这个山崖上,任山风吹拂,月亮升起。云朵船飘走了。

我把自己埋进睡袋里。以吻封谏。

半夜,有什么东西刺痛了我的眼睛。睁开眼,一轮又大又白的圆月挂在天上,好像一个电灯泡。

“南行的北行者”大妈对我说,不要对Buena Vista抱太多期待,能闪人就快点闪。

次日,我遇上一个德国哥们“Off”,走了18英里进城。当我觉得自己的忍耐程度已达极限:这辈子从来没这么脏过,每天好似在自己生产的盐水里“洗澡”时,惊喜接踵而至:Amish小店里发现炸牛油果酱等奇特的阿密使人(宾州和俄亥俄一带的奇特民族,不用电,自产自销,自给自足)土特产,路边摊主请我们吃西瓜,从邮局到图书馆到赛百味的店员都很热情。

人品守恒:入住印度人开的酒店,房间很脏,连被单都没有,还得睡在自己的睡袋里。我和Off分一个大床,把床垫假象成庇护所的木板,就差铺上tyvek底布了。

第二天起来之后,大腿起了一些小红点,和蚊子咬的包一样痒,德国人说可能是bed bug……

撤离酒店,和德国人在汉堡王上网,遇到一个老爷爷,说可以搭我们回步道。老爷爷的车居然是65年的Impala, 内置华丽,酒红色的座椅,古朴高端,跑起来很拉风,但后排没有安全带。我不懂车,但见德国哥们和老爷爷眉飞色舞地聊着……

晚上八点半终于走完了14英里,在渐暗的天色中搭帐篷。庇护所此地无银三百两,宾馆又有床虫,还是睡自己的帐篷最靠谱。

佐治亚、北卡、田纳西、大烟山,好似回忆童年往事那般遥远。那时,我们听闻弗吉尼亚一马平川,日行25英里毫无压力,心向往之。

如今行走在弗吉尼亚的我们,只感觉自己已成为她的奴隶。弗吉尼亚已经占据了我的全部世界。我看不到弗州以北的远方,回不到千里之外的来处。我被困在毫无目的的升升降降中,炙烤于“绿色长廊”的蒸笼里,朋友四散,不得超生。

这就是“Virginia Blue”吗?

上升3000英尺到神父山,下降3000英尺掉到Tye River, 再上升3000英尺到三山。今天是步道目前为止海拔变化最大的一天——总共上升6000多英尺,合2000米。在90华氏度,90%湿度的酷暑中。棒极了。

在神父山顶前,有个兵哥哥在跟陌生hiker聊天。他看上去比我年纪小,步兵裤,尼康单反,背包后面挂着一支来福枪。兵哥哥对AT很感兴趣,问这问那,还拿出小本子来记笔记。

我向他讨要过来福枪,自己背上。回想出发前,我曾在德州的大农场玩过狙击枪和手枪。有人曾问,来徒步AT是否要带枪;此刻我掂量着比我帐篷还要重10倍的武器,五味杂陈。是的,你不需要带枪,因为你根本背不动。是的,你不需要带枪,因为危险来的时候,那手枪可能埋在背包最深处。是的,你不需要带枪,因为总有个兵哥哥,比你的枪更厉害。

神父山顶上的庇护所,登记簿里所有人的笔记,都以“忏悔”为主题。一本《圣经》放在登记簿旁边。

我翻开忏悔笔记本:“我忏悔,昨天不该吃1磅冰淇淋,因为我没带够厕纸,而且因为屁臭,我的同伴已经拒绝和我分享庇护所了 ” “我忏悔,不应该和熊自拍,因为它的instagram账号被林业局404了” “我忏悔,我在詹姆士河非法跳水,还撒了一泡尿” “我忏悔,昨天庇护所水源上游有个厕所,我进去贡献了点病原体” “我忏悔,我经常从悬崖往下扔石头,但我并不知道下面有没有人” “我忏悔,我把一个能量棒偷偷放进同伴的背包深处,让老鼠去吃吧” “我忏悔,我憎恨大自然,讨厌在林子里扎营”……

每个人都忏悔都像是在恶搞,分不清哪些是真心实意。步道这座“监牢”,困住我们的身体,压抑我们的心情,若幽默感也被抢走,那可真需要忏悔了。

下山的时候,又是熟悉的“AT Style”——石头+陡坡,我的思绪飘到了《走入荒野》主人公 Chris McCandless身上。克里斯搭车全美国、皮划艇漂流到墨西哥、涉足阿拉斯加,背离家庭,唾弃社会,摒弃教育和规范。他的世界和“正常人”的世界那么不同。他不愿无聊地生,无聊地死,不愿做除了“极致”之外其他琐碎的事物,蔑视物质和金钱,或者觉得它们与生命完全无关。矛盾的是,克里斯对自己的父亲有着严苛的道德要求,又对社会底层的人分外宽容和同情。我想到了他在路上认识的那些人,想到了他离奇的食物中毒和死亡,想到了阿拉斯加,想到了20岁的自己,猎奇,大胆:如果没有奇遇和历险,生命则毫无意义……这就是徒步中的“zone”, 一个思维的黑洞,进入这个空间以后,行走完全靠肢体最本能的反应支配,大脑天马行空。

下降至山脚,有奔腾的溪流,坚固的木桥,庇护所附近有十几个帐篷。没一个认识的人。这样也好,反正我不想跟任何人说话,不想被打扰。就好像自己真在做什么重要的事、想什么重要的人似的。

我又掉进了那个黑洞里,不想出来。

次日正午,我来到一处悬崖边吃午餐。毕,起身涂防晒霜,忽见步道附近,一黑乎乎的四脚动物悠然登场。这哥们气定神闲,搔首弄姿,明显对我刚才进食的行为很感兴趣,也想参与。它在我面前扭扭捏捏,我淡定地拿出GoPro,拍照、录影。

熊哥们离我越来越近,超过我的舒适范围地线之后,我收起了相机。熊哥见闪光灯不再,黯然离场。我也开始移步。它一听见我走路的声音,突然恐慌地跑进林子里,在离我五米之外的地方躲猫猫。

这只熊明显吃过人类的食物,不论是偷的抢的还是被人喂的,可以看出他对人类很适应。这一段有一个标牌:“此处一英里范围不许露营”。不知是否与此熊哥有关。

收起背包,继续前行。森林模糊,小径模糊,天空模糊,日子模糊。我抠了抠腿上被床虫咬的疤,三个小红点一组。满是盐的衣服已经硬了;黑色短裙下偶尔可以感受到一丝热风。

我好似醒着,又好似睡着了,做了一个巨大的梦,梦境遮天蔽日。

接近鱼石山口前的几英里,便看到山下的高速公路忽隐忽现,车鸣声更是刺耳。看来世界还没有毁灭,人类依然存在,我不是最后那个不幸的“幸存者”。

走到步道口,山道变成了水泥路,穿过两三个停车场,继续下坡。步道右侧开阔之处,耸立着一个巨大建筑物。走到门口,发现是一个酒店。但停车场一辆车也没有。酒店的门是开着的,里面漆黑一片。左侧一个玻璃门围着一个办公室,电脑杂乱无章地摆放着。好像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这里了。

我感到一丝寒意,退了出来。我寻找头顶的窗户,有几扇是开着的。然而没有灯光。没有空调的轰鸣。没有人气。再退几步,我回望整个酒店的全貌。莫非人们都被外星人掳去了?莫非真的发生了什么灾难,我的确是最后那个人类?

别做梦了,一定是酒店爬满了床虫,被关闭了。

从隧道穿过高速公路,路旁的标牌上写着:“鱼石山口,海拔1900英尺,蓝岭之巅”。

蓝岭,蓝岭,莫非就是你,给我的弗吉尼亚,画上了一抹蓝色?

仙乃度国家公园(Shenandoah National Park),是20世纪初美国建造的最有历史意义的国家公园之一。当时黄石、优胜美地等西部国家公园大行其道,东部的商人、土地持有者和政府也不甘示弱,经过长时间的游说、筹款、规划,终于在弗吉尼亚州的北部圈出来了这一块地,接近首都华盛顿特区,意图在美国东部人口最密集的区域建立一个远离尘嚣的自然天堂。

蓝岭公路(Blue Ridge Parkway)从公园内部穿越,AT的规划者也把步道设计在了与蓝岭平行的位置。公园内的蓝岭公路美名曰“天际之路” (Skyline Drive),步道穿过它28次,共在公园内绵延104英里。传说中,这104英里平坦舒畅,AT也能经过公园内的几个游客中心——Loft Mountain, Lewis Mountain, Big Meadow和Skyland,可从其“Wayside”小卖部买到好喝的蓝莓奶昔。仙乃度和大雾山是AT经过的惟二国家公园,二者都禁止狩猎,所以黑熊数目大。仙乃度最常见的哺乳动物是白尾鹿,常见的鸟类有30多种,植物种类繁多,媲美大烟山。

AT的规划者为了把步道设计得离大城市更近,在纽约和宾州牺牲了一定的美观度,跳过了阿帕拉契亚山脉的核心地区——西弗吉尼亚,而把小径放在了山脉最东麓的区域。蓝岭就是这个区域最显著的山脉。AT“为人民服务”,让美国东部的城里人能够不用花太多力气,就能找到一个“散散步”的地方。可惜,最初的设计者把小径修得太难太陡,即使能来AT的人很多,能走的人却很少。大多数人都是比尔布莱森在《林中漫步》里形容的“旅游鞋观光客”“轮椅徒步者”。

我倒要看看这仙乃度,到底是荒岛丛林,还是平原假山。

步道口有一串栈道天使的名字,义务接送徒步者进城。在弗吉尼亚的温斯堡小镇(Waynesboro)逗留一晚。免费的YMCA大草坪供徒步者搭建帐篷,也有一个教堂为徒步者敞开大门。次日,2栈道天使Ping把我送回鱼石山口。

一回到AT,天上就暗了下来,云层变厚,雨点透过浓密的树叶落下来。这与大烟山门口芳塔娜水坝上的雨,何其相似!我打了个哆嗦。大地的魔法棒一挥,夏天便消失了。也许魔法棒再一挥,它又会出现;然而看魔术的我们是否知道,这是个赝品,并不再是先前的那个夏天。

前方出现了一个简单的木质标牌,旁边的铁箱子里有登记簿,填好信息,把许可证挂在包上,我就这么进入了国家公园。有几个徒步者,选择水路穿越仙乃度。此刻他们应该正漂在与狭长公园平行的一条河上。

第二日,雨下了一天。因为我的帐篷是湿的,不得不进庇护所睡地铺,所以当天只走了12英里到达黑石庇护所。仙乃度和庇护所和大烟山的风格类似,可以睡10个人以上。我左边一个大妈,第二天就要离开步道;右边的哥们儿一边煮水一边诅咒恶劣的天气,他的包里破了一个洞,所有东西全湿了。在六百英里前的热泉市,曾经见过的越野跑夫妻,此刻又出现在庇护所里。那姑娘浑身哆嗦,老公指挥大家把庇护所二层的位置空出来给她用。二人神色凝重,也没有互相交谈。

庇护所前面有个烧烤架子,下面可以放木柴,周围圈着大石头,作为屏障。一个男人说:“我见过有人在雨里,用电工胶带和酒精洗手液生火。” 大家包里都有电工胶带,这是贴装备破洞、黏放过脓液的水泡的必需品;我作为重度洁癖,也随身带着酒精洗手液。然而没人吭声,大概我们头脑中都有一团火焰,在大雨中燃烧着。靠着那团火,取暖已经足够。

雨下了一夜。睁开眼,庇护所里的人都还躺,便继续睡去。如此往复,终于在早上8点左右一个个起来了,满脸的不情愿。

仙乃度雾气弥漫。我一边走,一边收集被雨水洗过的黄樟叶子。这种叶子可以吃,刚好我挺久没吃蔬菜了,一早上补充了不少野生维生素。进来,辨别树木已有大长进,在野外应该不用怕饿死了。在科罗拉多,我曾弹尽粮绝,吃白桦树叶,把叶子泡在果汁里,还祛不尽它的苦涩。只是那时,我并不知白桦树叶是否可以吃,也辨别不出毒蘑菇和毒蛇。

中午到达Loft Mountain Campground, 在营地的小杂货店里歇脚。托马斯坐在店门口,望着窗外的大雾,一言不发。我和Easy Strider把湿掉的衣服和袜子搭在空调下面,每人买了点零食当午餐,把手机插上电,就在店里闲逛。守店的爷爷热情地招呼我把帐篷也晾出来。我在等东西晒干的空档里,翻了几本画册。照片中的仙乃度,阳光明媚。

我们徒步者是狗,仙乃度是主人家,蓝岭公路是每天的“放风时间”,因为只有在这条人造的公路上,我们才能看见天空。这是何等讽刺。

穿过公路,走回参天的密林,在自然氧吧里吸收负离子,却有一种室内的窒息感。丛林像一个绿色的内脏,而我早已被什么怪物吃了进去,它的血盆大口,我已不记得,只知道要在这个真假幻境中,继续向前。

我从小就喜欢黑暗,喜欢封闭的空间,因为我只能在锁上门、拉紧窗帘的小房间,才能写出让老师称道的作文。初中漂亮的城外语文老师说,班里只有我一个人有语言天赋。彼时,我所有的成就感,都是在学习中获得的。写作于我,就如是被拖进房间里去,心满意足地自我鞭笞。我享受这种内心隐隐有喜悦的折磨。关上门,只有台灯的灯光、纸笔和我自己。遮天蔽日,暗无天日。一定不能有任何干扰——不是干扰,而是窥测。我害怕在写作的时候被人看到。我只能面对纸和自己。但反而,这样深入地讨伐灵魂的写作,在客观上能被认同是好的作品,被老师拿去全班朗诵,甚至班级之间传阅、上校报。但我讨厌老师让我上台,朗读自己的作文和诗歌;就像公众审讯,当面承认错误,或让掏心掏肺的文字,被暴露在阳光底下,所有的黑色都被晒得透明,然后萎掉。

我记得我用过的每一个笔记本,写过的每一篇作文和诗。然而某一天,我突然发现它们全都不见了。我怎么找也找不到了。它们遗落在了哪里,我也不记得了。它们是被语文老师们偷走了,被登上作文集了,还是被我扔掉在路上、在飞往美国的太平洋里,我也不记得了。那些文字已经从我身体中抽走,或被我催吐而出,再无身影。

后来,上了大学,我在临床心理学和精神疾病课上,学到了赋格式解离性失忆症。赋格是巴洛克时期一种流行的复调音乐体裁,运用模仿对位法,使一个简单的而富有特性的主题,在乐曲的各声部轮流出现一次(呈示部),此后主题及插段又在各个不同的新调上一再出现(展开部),直至最后主题再度回到原调(再现部)。离散型赋格失忆症,则更加烂漫:一个人完全忘却自己的过往,出现在一个新的城市,用新的名字、新的身份、新的职业,重启人生。她的前一个“自我”之镜被打碎,再也无法拼凑成平整光滑的镜面……

树枝伸向苍穹,把天空割成一个又一个裂缝,阳光洒不到地面上。我踩在林间的泥土上,落叶没有声音。

由于我在AT上经常拍花(实质是因无大景可拍),被施老师和钟鑫发现蓝岭附近的杜鹃花季已到。恰好六月初大烟山的萤火虫又开始展示他们交配的过程,于是施老师和钟叔便准备一箭双雕,从仙乃度南下大烟山,再从蓝岭公路返回,一路追花,顺道跟我在蓝岭见个面。

钟鑫、施皖是人人网的摄影大牛。我们提前约好了在仙乃度见面的时间。二位神算,见面的前三天每天都在下雨,两位一来雨就停了,丁达尔了一天。三人在Skyland吃了一顿豪华晚餐,本以为日落平平,便沿着天际公路拍云。八点过,日落有了好兆头,三人按照原计划走了一段AT,到小石头人观测台拍日落。可惜,施老师没找到照片中的水坑,悻悻而归。当晚我们睡在车里。第二天早上两位老师重返小石头人拍日出,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小石头人。

本来只打算和两位吃晚餐、看日落,结果变成了睡车+吃早餐,开始有了公路旅行的感觉。

我也开始纠结要不要同去大烟山看萤火虫:萤火虫年年都有,但和两位老师同行的学习机会,怕是失不再来,“说走咱就走”也符合我一贯的不靠谱风格,便临时决定跳上车,南下大烟山,回到一个多月以前辛苦徒步的地方,看看自己是否还认得克灵曼之顶的模样,浓雾是否依然。

可惜许久未坐车长途旅行,山路十八弯,居然晕车晕到吐了…淡定吐完之后满血复活,下午准时到达大烟山附近的集合场地,惊吓到了在场不少朋友。Pigeon Forge在大烟山北麓,朋友们租了两个小木屋。贾老师今年和小伙伴们拿下了7张萤火虫许可证,福泽众生,专业团和酱油团加起来一共有40余人。开进萤火虫森林的国家公园巴士上,全是我们的人,场面蔚为壮观,跟春游似的。因为我没有武器和家伙,属于深度酱油,只能带着眼睛和心去欣赏萤火虫。几位踩过点的老师轻车熟路,“误入”野花深处,很快就不见踪影。天黑之后,大家都以红光视人,我没带头灯,便倚仗着维生素A和登山杖走回了栈道口,在午夜之前坐上了返程车。

朋友租的小木屋十分给力(我乡下人没住过小木屋),我洗了两小时热水澡,第二天早上疏了头——两个月以来第一次。第二天乖乖地睡到自然醒,起来喝啤酒吃冰淇淋。多么丰盛的早餐啊。乳糖不耐的“病友”依然不忘先吃药。我药已停,无为而治。

和大家一一惜别,我的20张酱油AT明信片被一抢而空。6月7日是“雾里看花”日,两位老师先是去了克灵曼之顶,让我好好看了看没有大雾的大烟山是什么模样,傍晚时在山顶某游客中心一会儿向南一会儿向北,愣是在挑战我路痴并不存在的方向感。拍云时突然黑云压顶,转瞬大雨倾盆,二位在车和悬崖边做了几次往返跑。风光摄影师的执着让我深深折服。7日晚在Waynesville吃了顿还不错的晚餐,施老师连夜奋战写论文,靠一杯茶刷夜一宿。我和钟叔继续睡车,在凌晨四点被叫醒,去找日出点。

8日是“摔镜头”日。日出十分,一坨白雾跑来凑热闹,越聚越多。小睡一会,惊闻钟叔的镜头滚下了坡。三人凭借头灯和登山杖,终于在青草深深处找回了失落的镜头。日出之后,三人又刷了Graveyard和Craggy Gardens两点,龙螈比杜鹃花长得更上镜。下午在Viaduct桥边踩点之后,我沉沉睡去,二位依然执着地追赶着游客中心盖章的脚步,可惜有两个已关门。当天的最后一个点是Rough Ridge。 这名字没有取错,小径的确是够rough的,全是水坑。在拍了施老师的悬崖照之后,二人继续向山顶奔去,我则试着延时大雾,其实就是懒得继续爬山。下山时惊雷作响,我开始在石头上蹦哒,雨水不饶人,到栈道口时已成落汤鸡。钟叔給背包套了雨罩,自己没穿雨衣。施老师随后赶到,表示看见云来了继续刚着,收包时一个镜头滚了出来…“摔镜头日”在Blowing Rock的夜宵和旅店里完满告终。

最后一天还有一半多的路要赶。二位早上起来拍日出,我延续酱油党风格,又华丽丽地睡过去了。这一天拍了水车和湖,三人以麻辣泰菜完满结束蓝领飙车之旅。我吃了两个月以来第一顿米饭。

据我统计,钟叔每天睡眠时间不超过4小时(可加上车上半小时打盹),施老师平均睡眠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两人没有落下一次日出,每天的运动量比我的要大得多。深感风光摄影师的体能和毅力无与伦比。骄奢淫逸的长距徒步者表示深深敬佩。

四天里,和二位认了不少植物(惊叹一声,然后过耳即忘)。钟叔是活百科全书,脑容量有128G+,神经元异常健壮。施老师精力无上限,在三周没怎么睡的情况下没有颓态,连“累了”的状态都这么嗨。钟叔表演了10秒手剥橙子,我示意了打火机开啤酒瓶,钟叔在新技能get之后把撸来的啤酒都干掉了。三人在车里从朴树听到宋胖子再听到万能青年旅店,从“我们去大草原的湖边看候鸟飞回来”到“夹着尾巴逃跑了”。这一切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一直以来,我都能在大自然中找到我最舒适的状态。我欣赏自然,更多是从美学的角度;但站在自然的门外,管中窥豹,却总觉得隔了点什么。两位老师提醒了我,什么才是打开自然之门的钥匙。要走的路还很长,不过推开了门之后,总不会绕路太远。

我在9日晚上11点被送回步道,走了一英里,牛仔扎营在蓝岭公路旁边。因为地太硬,插不进地钉。我躺在苍穹下,周围偶尔有车经过,被萤火虫的光芒包围着。

我又回到了熟悉的家。

虽然四天的公路旅行里没怎么睡觉(还是比两位老师睡得多),返回步道的早晨,仿佛我脑袋里有个什么开关被重置了,起来时觉得打了鸡血。

刚刚从蓝岭公路回来,不免有些“后遗症”:脑海里一直重播那几首歌曲,满眼的花草树木就逼自己回忆是XX科XX属的(虽然最后只能勉强憋一个名字),公路旅行造成的PTSD症状很明显。怕是这次听的歌要一直耳虫,直到卡塔丁。

自从闪电和大猩猩走远之后,我就很少跟人一起徒步了,见着的朋友也会因为速度不相同而错过,所以公路旅行上的陪伴,也是很让我怀念的。都怪歌词太文艺,都怪景色太美丽,都怪小伙伴会发光。刚刚回来,的确有点失落。

经过了大草坪的Wayside, 喝了举世闻名的蓝莓奶昔,遇见了许多失散很久的朋友。休息了四天之后,不少人又赶上来了。“犹大”姑娘和几个嗨客坐在游客中心门口,讨论蜱虫。蜱虫喜欢氧气稀少的部位,比如头部和腿部的毛发之中。这些虫子特别小,可能藏在头发、袜子、腰带、内裤各种奇葩的空间里。它们会把尖利的嘴插入被吸附者的身体,需要用镊子才能安全夹走。如若蜱在身上附着超过24小时,它们会传染莱姆病(一种神经系统的疾病),严重可至死亡。貌似已经有徒步者感染上了莱姆病。我头发又黑又密,而且防范意识不够,一直仰仗着自己有“第三世界国家抵抗力”,然而蜱虫可没有种族歧视,它不会因为我是中国人,就不愿亲近我。忽然觉得熊和山狮亲近多了,毕竟它们有庞大的身形,为人熟知的习性,是“公平”的捕猎者。

在公园里,经常会有游客来询问我们走AT的故事。他们穿着T恤,踩着人字拖,一只手拿着奶昔或咖啡,另一只手揣着从游客中心买来的纪念品。他们走20米,回到车里,开去下一个景点;有些好奇的人,会移动到嗨客聚集的桌子旁,问东问西。更多的时候,我们瞪着他们,他们瞪着瞪他们的我们。时间在他们身上不是线性蔓延的;空间在他们体内并非由南向北。我看着无穷的时空,以彩色的线条,从他们身上四散溅开。

傍晚,我在Skyland游客中心吃了甜点,走到了大石头人和小石头人。这是两处悬崖,可以眺望西部的仙乃度大平原,是看日落的绝佳场所(施老师他们就是来这里拍日落的)。我在大石头人上试图用狗扑肉拍延时,结果相机掉到了水坑里。风太大,雾蒙蒙的,太阳没多久就沉到了云里。

回到小石头人,在悬崖边发现了一块平地,插不进地钉,只好继续牛仔。一边吃牛肉干,一边眺望星光和远处山谷的灯光,看夕阳的粉红色渐渐消退,闻一闻山风的气息。“我们囿于黑夜、厨房与爱,却终将归去江河湖海。那是我们的来处,也是我们的去向。”

山风狂吹了一夜,一晚上大概睡了两小时。不过牛仔露营的一大好处就是不会睡懒觉,早上收拾东西也奇快。连续两天晚上没扎帐篷,可见北仙乃度的地有多硬。相应的,步道上的石头也多了起来,水源依旧稀疏。火成地貌的风格要贯穿宾州,一直延续到新泽西。

在仙乃度最后的傍晚,我又来到了一个Wayside, 品尝了蓝莓冰淇淋,写了明信片,喝了星巴克的咖啡饮料,补了日志,终于在傍晚7点结束了一切与徒步不相干的工作。仙乃度的无线网络信号特别好,天天有4G。这也许归功于仙乃度接近华盛顿DC的地理位置。我不太希望步道上的信号太好,不然干扰太多,总觉得要打开手机查一点什么,一开手机(关闭飞行模式)又不干正事。

至此,我已经把公园的三大Wayside小卖部和一个度假村都糟蹋过了,“不虚此行”。仙乃度是我拜访过的第21个国家公园,徒步穿越过的第10个。我已经做好离开它的准备了。

太阳西沉,白天的酷暑渐渐消退,正是徒步的大好时机。我一个人趁着咖啡因的劲儿走了几英里夜路,又有点害怕会遇着熊,最惨的还是找不到可以插地钉的营地……终于,在林子里找到了一小块有土的平地,地钉只能插一半,不过也比牛仔式强太多。虽说是插了地钉、搭了帐篷,可林子里的土地上植物繁茂,入夜之后,所有的虫子都冲着头等的光源,往帐篷的方向飞(爬)。光源是个好东西,利用得好,可以把帐子里的虫子引到外边去,屡试不爽。可这次还有两只漏网之鱼:一只大蚂蚁和一只大蜘蛛,难兄难弟一不小心被我关在了帐篷里边。其实虫子都不大喜欢待在密闭空间里,因为氧气太少,它们的活动也受限,没有那么生龙活虎了。我已经累得管不着帐篷内部的生态多样性了,沉沉睡去。

第二天,拖着满身的黏液,给仙乃度做一场告别式。晨光中,一只黑熊也来凑热闹,未等我按下快门,就急忙消失在了森林里。

夏天来了,树儿绿了,莓子熟了,梦还没醒。100英里的仙乃度,比我策划的时间长了一倍。感谢一场下不完的雨,一些陌生或熟悉的朋友,一些被萤火虫点亮的夜晚,让AT的故事有了起承转合,弦外之音。

在一场暴雨降临之前,搭车进Front Royal小城。收到了REI新的登山杖,把折断的旧杖退掉了。一个人大吃一顿晚餐,一个人去超市买了蓝莓和札幌啤酒,冲了一小时的澡,顺便检查蜱虫。 把冷风开到最大,在酒店的床上慢悠悠地睡着了。

半夜,我被什么奇怪的梦惊醒。坐在床上,看着酒店里奇怪的装潢,手触碰到了身边那温暖的绿色睡袋。

我在哪里?

几乎有一半的早晨,我睁开被眼屎糊上的双眼,脑中都会冒出这个问题。我在哪里?我在做什么?为什么才6点就醒了?为什么“床”这么舒服?为什么天这么高?为什么头顶有树?

反而,在城里的酒店里,我的感官甚至觉得白噪音也太过尖锐,床太软,被子太厚,窗户太紧,空气太稀薄,梦太多……

早上重播宋胖子的《鸽子》,赖在房间里不想走。离AT的“心理中点”哈勃港(Harper’s Ferry)只有55英里,我要在两天半之内赶到,可我一点危机感都没有。一个人慢悠悠地托付酒店把名信片寄走,开始往城外的方向走。

天空中飞翔着木棉花,街边的莓子熟了,地上满是野草莓。一辆车停下,大爷把我载到步道口,我突然发现了一个熟人——马克“再见哥“!那个两个多月、900多英里都没见着的马克!

我们同时吼一句脏话,两个人紧紧拥抱了一下,寒暄彼此的遭遇。马克在弗吉尼亚南部感染了一种寄生虫,没能去参加步道节,还拉稀、发烧了一礼拜,痊愈之后,瘦了五磅。

马克要进城,我要回步道,两人就此别过,约定在哈勃港再见。

见着老朋友了,心里乐滋滋的。路边的桑葚熟了,手一碰就能掉下来,几个人拿着塑料袋收着莓子。经过一大片草坪,坐在椅子上看太阳肆虐着,嚼一口奶酪,用小红莓和蓝莓果干当甜点。我对莓子的魅力又有了重新的认识。

三个手提塑料袋的男生经过。他们穿着短裤,鼻子和膝盖晒得碳红,浑身散发一种雄性荷尔蒙的味道,想必也是AT徒步者。我看了看他们双手提着的袋子——里面装的都是垃圾,是他们在AT沿途捡的垃圾。

“我们从斯布林格就开始捡垃圾了。” 另一个人说:“你不敢相信,有些地方,每走一英里,就能捡到一磅重的垃圾!” 

“你们把垃圾扔在哪儿?” 

“我们一直提着,直到看到垃圾箱。有时候步道天使也会帮助我们把垃圾运到城里扔掉。”

 三位哥们儿还说,他们随身带着一个称重计,每天结束时,会统计当天“收集”的垃圾重量。迄今为止,AT还未半程,他们已收集了超过700磅重的垃圾!

“你不敢相信步道上的垃圾有多千奇百怪,” 一个哥们儿说,“人们太有想象力了。”

我想起了PCT上的好友“悬崖”,他曾在北加州一边走一边拣人们遗弃在步道上的东西(悬崖不愿称那些东西为“垃圾”)。他曾经在一天早上,连续捡到帐篷杆子、挖屎坑用的小猫铲、飞到山崖下的PCT地图。悬崖熟知所有无痕山林条款,常跟我们讨论吃过的果核应不应该仍在林子里、抄近路的诸多害处、塑料的降解速度等等。整条路上,我们常常都会为了讨论无痕山林的细节规定而吵得不可开交,比如是否应该把厕纸埋进猫洞,或是能否在山里扔苹果核。甚至到了有网络的地方,第一件事就是翻看《LNT手册》寻找答案。我们在无痕的行为上互相监督,有时做错了事,会受到集体的压力。奶爸和卡洛斯认为水果核可以降解,无伤大雅,而悬崖却告诉我们,如果水果在当地山林并非原产,就不能扔掉水果的任何部分,每年都有很多鹿误食橘子皮而死。从此以后,奶爸和卡洛斯只好乖乖的把苹果核吞进肚子里。

悬崖很帅,却惋惜年轻的时候不务正业:“我可以被称为,恩,一个小偷。” 悬崖说,他曾经是个“坏人”,因为偷东西被判过刑。我却发现,走着走着,身边的每个人都变成了他。

晚上的营地已经被人占了,我迁移到附近的一块平地,是一个石子路边的停车场,已经有一顶帐篷立在了那里。几个老朋友相继出现,寻找合适的营地。停车场的石头路面坚硬,肯定插不进地钉,我直接放弃搭帐篷,牛仔式露营。

10点之后,天边的闪电越来越亮,几朵乌云聚拢了起来,草丛中的萤火虫依然欢乐地跳着舞。

雨就这样毫无征兆地下了下来。我顽强抵抗了一阵,最后还是狼狈地收拾东西,转移阵地。回到被占满的营地边缘,还剩下很小的空间,勉强够我搭帐篷。我把帐篷扎在另一个陌生帐篷旁边,地钉碰地钉,雨帘碰雨帘。我在心里对那帐篷的人说了句抱歉。

在雨里搭帐篷,浑身湿透,又险些插不进地钉,心里发毛。奋斗20分钟之后,我钻进已经被打湿的帐篷,和一堆湿掉的装备郁闷地坐在一起,大眼瞪小眼。

四天的公路旅行、两天牛仔露营、一天酒店噩梦、一天雨中搭帐篷……算下来,自从进入仙乃度,我就没睡好过。

打开手机,有微弱的信号,发现“蓝岭三人组”的微信头像统一了风格,心情又好了许多。AT至此,已成了一场心理战。一个人独行,面对高温酷暑、蚊虫叮咬、水源稀缺、荆棘乱石,每天被汗水浸透,渴望一场暴雨洗去满身的黏液和尘土。回想两个月前,我们在大烟山的雨里冻到牙齿发颤,坐在庇护所里意淫夏天。转眼间,季节变换,果子熟了,蚊子来了,天气热了,我们又开始怀念那微冷的温度。PCT上的同伴鲁多曾经说过,冷比热更好。冷,起码可以用加衣、快走等方式让身体回温。热,心烦气躁,不能再脱,喝的水都成了汗,人走得更慢,也更懒散……

在热里怀念冷,在夏天怀念早春,一个人的时候怀念一群人……为什么我总是渴望走进自己虚构的“围城”?

第二天早上,我赖着不想走,直到九点才出发,慢悠悠地挪步。

中午和七十多岁的老夫妻Will和Way午餐之后,我干脆找了棵大树,铺开底布,观察了下周围有没有三叶毒葛,便躺在背包上迷迷糊糊地小憩,周围苍蝇蚊子蚂蚁都来凑热闹。挂在半梦半醒之间,拿起收集,开始改图、补日志,下午的时光就这么溜走了。

在步道上浪费时间的惟一好处,是激将出自我潜能,在拖延完毕之后,定一个“大计划”。结束了几个小时的“休息”,我便雄心壮志地给自己立了走22英里夜路、连夜赶到哈勃港的“宏愿”。头13英里是臭名昭著的“过山车”,要连续翻越13个陡峭的山头,上坡下坡不超过半英里,但是几乎垂直。

“过山车”的中途,经过地上用石头摆成的大字:1000 MILES. 一千英里!终于超过四位数了。三年来,科罗拉多栈道+太平洋山脊+约翰缪尔+风河山脉+阿帕拉契亚,已让我的总英里数超过了4100。下一站会是哪里,我的心里已经有数,不过,得先拿下卡塔丁.

夜幕降临之后,所有的飞虫都冲着头灯而来,步道又全是石头,独自行走,无人监督,我便开始当这个“22英里夜路计划”没发生过。在夜里翻过山车,的确太作孽,内心安慰着自己是“为了安全着想”,“不算打脸”,便在11点在找了块平整的地方,沉沉睡去。

早上5点钟被闹钟叫醒,满心不情愿地把自己从睡垫上揪起来,开始慢悠悠地穿衣服。今天要在下午四点之前走18英里,赶到AT总部,去会面美国中文电视和《世界日报》的记者朋友们。

还剩5英里的“过山车”,昏昏欲睡,举步维艰。飞奔穿过一条高速,因为正值早高峰,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好不容易到对岸,发现了一张粉丝贴出来的海报,致敬Scott Jurek。此人是超跑冠军,素食者,著有Eat and Run一书,今年准备破Jennifer Pharr Davis曾创下的46天徒步AT的纪录。他也是被补给团队提供支持的选手,每天日行(跑)50英里,据说现在已经离我很近了。( 他在17日凌晨经过哈勃港, 那时我正在青旅睡大觉)。破长距步道纪录的形式有两种:支持性和非支持性,决定因素在是否有补给团队(司机,采购,医务人员,摄影师等等)。非支持式的徒步者其实就是我们现在的通径徒步者风格,自食其力,无后援团队。截至2015年夏天,AT的支持式纪录是46天,非支持式是58天。PCT的支持式是57天,非支持式是60天。

下午穿过山脊的乱石滩,口干舌燥,顾不上喝水,在乱石滩中艰难挪步。我没学会踢毽子、跳长绳、摇呼啦圈,自行车骑得半斤八两;平衡感不是我的强项,只能在心里骂脏话。

终于过了弗吉尼亚州界,来到了第5州——西弗吉尼亚。我于5月7进入弗州,6月15才出来,560英里用了40天,算是我走过时间第二长的州了(第一是加州,1700英里,96天)。

从石桥上俯瞰仙乃度河,河水低平,浅流之中有些许石头。河面宽广,远方雷声隆隆,日光斜坠。汽车从身后飞驰而过。

明天太远,昨天太近,眼眶竟然湿润了。这就是那歌里的“Blue Ridge Mountains, Shenandoah River”。蓝岭山脉,仙乃度河。

乡村路,带我回家。

赶到AT总部时,已经迟到了40分钟。我简单洗漱整理了一下,开始接受采访。这是我第一次接受电视媒体采访,好在姑娘们年纪相仿、性格活泼,都有老朋友的感觉,所以回答问题时一点不紧张。几位姑娘在总部等了一个多小时,回去还要赶稿+整理采访资料,我在心底深深佩服。晚上几个姑娘一起吃了一顿晚饭,这是我全程的第一顿中餐,竟然还不算太美式。她们带我来到哈勃港青旅,我们就此别过。

早就听大猩猩聊过哈勃港:一个充满历史情调的小镇、绝赞的冰激凌和青旅。我一到青旅,大妈就告诉我这里的食物可以随便吃,包括半加仑的冰激凌,我呆若木鸡1分钟之后,自觉地前往冰箱,该干嘛干嘛。

躺在床上写30张名信片(有20张是在ATC刚印出来的)。临床的大妈来自蒙特利尔,一口法国腔。听说我是徒步的,她连忙问我认不认得杰斯特。我说:那个混蛋,我当然认得啊!

我太喜欢这个爱扯淡的老头儿了,去了蓝岭四天之后,他刚好能追上。法国大妈告诉我,今天杰斯特和他的七十多岁的妈妈载了她一程,他们明天就能到青旅了。我心里一乐:杰斯特妈妈的糕点名扬步道内外,她的巧克力球让我垂涎已久,这次不仅能见到本人,还能有吃不完的甜点……

法国大妈还说,哈利波特和杰斯特在一起徒步。我忙问:气象员呢?高个子呢?笑话框呢?大妈说,她没见到这些人,并不知道他们在那里。

一个月前,我的“嗨客黑帮”,有几个人——五个,八个,还是十个——我已经记不清了。我们每天“青蛙跳”,每晚相约露营,在城镇上喝咖啡吃披萨,却在走路时很少相遇。我看过他们每个人的鞋印和背影,熟悉他们帐篷的形状和颜色,闻过他们的屁臭和狐臭。我们被一种说不清的契约绑在一起,彼此依赖,彼此照应。

但是,这么庞大的队伍,终究会四散。哈利波特要从哈勃港离开AT,继续他的美国之旅下半场,在暑假结束后回到德国,开始上大学。杰斯特要一边走一边拍摄AT纪录片,怕是不会像我一样心急火燎地赶路。马克还在赶来青旅的路上。大猩猩和闪电可能三四天前就离开了哈勃港。高个子大叔负伤,不知是否还在步道上。笑话框、气象员、银铃大妈、灰熊大爷、吸大麻地父子、德州一家人、另一个“海蒂”……我们在这条宽20厘米的泥土丝带上,互相缠绕。在学会拥抱的同时,也学会孤独,学会疏离。

这不仅是步道,也是人生吧。我想着想着,在青旅舒服的床上睡着了。

梦中隐约有汽笛声。

在翻过山车地时候,我就在心里许诺自己:等到了哈勃港,我要舒舒服服地奖赏自己一个全休日。

到了哈勃港,我又在心里说,要不,在这里待两天吧!

在青旅醒来,老板娘准备了丰盛的早餐,我磨洋工地补了日志,打算走路去哈勃港。因为昨晚的记者姐妹们搭车载了我一程,我跳过了一段路,所以今天得向南行3英里,把这段路补回来。

哈勃港曾是美国第二大兵工厂,在南北战争时被北方军摧毁,后落入南方军手中,却因驻守的南方部队拉长线支援李将军时,没能及时赶到,最终促成了北方军胜局,可以说是一个有趣的历史转折点。这里位于两江之交的三角洲,是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和马里兰三个州的交汇点,自古是兵家必争之地。

向坡上行半个小时,又回到了AT的总部(即阿帕拉契亚步道管理局,简称ATC)。从ATC了解到,步道在哈勃港这一带,修得特别陡,是因为地表之下有南北战争的遗迹,如若炸山体、开辟折型线路,会损坏遗址。这一带都是国家公园署的地盘,还得由着他们。

ATC的秘书长像见到亲人一般招呼我:“石头,你好歹回来了,昨天忘了给你照相了!”

照相?

“我们要给每个徒步者照相,作为到达中点的庆祝仪式,照片会‘载入史册’!”

秘书长说的“史册”,就是ATC建立以来的30年间,为徒步者整理的名册。秘书用拍立得,让我在ATC的标志旁边摆好造型,又帮我把照片打印了20份,其中一份插进了2015年徒步者名册中。大妈用红笔在我的照片上面写上编号:619。我是今年到达哈勃港的第619名徒步者!我隐约记得在步道伊始,我领取过一个“出发编号”,排名1000出头。这说明我已经超过了起码400名徒步者,走到了队伍的靠前端。

我挪步ATC总部办公室,这里被布置成了一个小型博物馆:历年徒步者经过此地的照片被挂在墙上,展厅中部有一块巨大的AT地形板,角落有AT图书馆、网吧和小商店。我翻开了2000年AT年册,年轻了15岁的杰斯特穿着红色衬衫,和同伴们开心地笑着。墙角的电视上,《林中漫步》电影预告片播了一遍又一遍。

别看ATC的面积小,这个组织已经有了90年的历史,管理着超过4万会员,总资产达1700万美金。我所在的哈勃港,只是ATC总部办公室,但更像是一个“徒步者会堂”;真正的ATC, 共有53名全职员工,15名董事会成员,一个总部和5个支部办公室,联合了31个山野俱乐部、39个沿线城市、14个州的25万英亩土地、包括国家林业署和国家公园署在内的5个联邦组织,当之无愧是美国步道管理的最大机构。

我在ATC转悠了两个多小时,没有等到杰斯特,却无意中提起了Leave No Trace(无痕山林), 引起了ATC秘书长的兴趣。得知我在为无痕山林做宣传,她提出为我牵线LNT手册的作者(曾是ATC员工)。

恰好,ATC的CEO也出现了,正好帮我解答这几个月以来的疑问:为何美国西部的太平洋山脊步道PCT同是修建在火成地貌上,却没有那么多突兀的石头。答曰:AT只开放给行人和狗,PCT开放给徒步者和各种牲畜骡马,所以修建时使用了炸药,开辟之字形线路,那些花岗岩都被炸碎了,步道上自然没有大石头。

墙上的一张统计表,记录着AT自2001年以来,每年的出发人数、到达哈勃港(中点)的人数、到达卡塔丁的人数,和分段徒步者统计。2001年,大约有2375人从斯布林格山出发,只有702人到达哈勃港,最后登顶卡塔丁的只有寥寥402人,完成率仅有17%。去年(2014年),大约有2500人开始了通径徒步AT的征程,到达哈勃港签到者只有1267人,最后走到卡塔丁的只有674人,完成率为27%。过去15年间,AT完成率最高的年份,也只有30%。

我并不对这个数字感到惊讶,照了一张像,便把它抛在脑后。

只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差点让我放弃AT徒步,成为离开的那70%。

晚上回到青旅,杰斯特、杰斯特妈和哈利波特已经在等我了。终于吃到了久违的巧克力球,第二天睡过了头。连续三天第三次跑ATC,遇到了台湾人陈衍霖,他已经在美国生活了20年。杰斯特妈带着她的绝世糕点满城跑,向各个青旅送货,不收一分钱,栈道天使是也!

我走路去哈勃港城区。现在整个城市已经成为国家公园体系之下的历史遗址公园,每栋古旧的楼房,都是一个展厅。被烧毁的军工厂、布朗将军的纪念碑,立在小镇的显眼处。穿过墓地、岩石和花圃,我回到了两百年前没有太多硝烟的战场。马里兰、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把我怀抱在中心,波多马克和仙乃度两条河淡然淼远。

杰斯特的再次出现,把我射偏轨迹的箭,又拉回了准心。故事里有了熟悉的老朋友,便能自圆其说。我不愿再看到阴森的外星人酒店,不愿在大雨里一个人扎营,不愿在别人的热闹里,掉进黑洞。

哈利要去弗罗里达的海滩上晒太阳,第一天就见面结果之后再也没碰上的布莱克也走到了青旅。杰斯特搜刮了妈妈的麻球,换上2000年的红色衬衫,准备第二天跟我一起出发,攻占马里兰州。

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阴天的哈勃港,满是离别的气氛。杰斯特跟老妈、哈利波特一一惜别(据他描述,几近落泪),我俩并肩踏上向北的征程。

说是“并肩”,实不为过,因为仙乃度河旁的小径是个“双人道”。实际上,几乎整个马里兰都是“双人道”,步道上没有石头,平坦得让人不适应。

西弗吉尼亚只有4英里,马里兰只有41英里,是公认的AT最简单的一段路,可以在一天之内完成;也有人把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马里兰-宾夕法尼亚连在一起,一天走完45英里,单日涉足4个不同的州,这就是AT上有名的“四州挑战”。我和杰斯特并无此雄心壮志,因为杰斯特已经在2000年完成了四州挑战;我也打算这次好好欣赏风景,把这个拉练机会留给下次旅途。

离开弗吉尼亚之后,我们便正式搞别了AT语境中的“南方”,来到了大西洋地区——西弗吉尼亚,马里兰,宾夕法尼亚,新泽西,纽约。杰斯特马上就要回到生养他的宾州;我也离我在纽约皇后区的“老家”,越来越近。

爬上山顶的巨石,远眺哈勃港,河谷的乌云开始聚集。在一场暴雨之前,我们调戏了一只乌龟、一只青蛙和几只蜗牛,然后在10分钟的滂沱大雨里不穿雨衣,顺便冲个“凉水澡”。

七点到达庇护所的时候,一个衣冠整洁( = 不是徒步者)的国家公园员工帅哥坐在一堆嗨客中间。他自我介绍为Indie。

我大吼一声:“INDIE! 你是那个PCT上的那个Indie吗?!”

帅哥之前在跟杰斯特聊,把我华丽丽地忽略了。“我是中国石头啊!” 

“啊啊啊!中国石头!好久不见!” 

Indie是去年我在太平洋山脊上有短暂交会的沉默迷之男子,他的女朋友“文艺吉普赛”姑娘更健谈,也经常抱怨Indie酗酒、走得太快等等。那时的Indie帅哥留着大胡子,而现在的男青年正襟危坐、体面威严,代表了国家公园署的最高旨意,比去年外向了不知道多少倍,幽默健谈,和记忆中的糙男判若两人。更让我惊异的是,他和文艺吉普赛居然还在一起……

早上和路人聊天,两人到华盛顿纪念碑时已经10点。我在饥渴地采摘桑椹,听到杰斯特在和旁边的游客聊天:“你们知道为什么他们把纪念碑关闭了吗?” 

“听说昨天晚上有人在里面被闪电击中了。” 

我和杰斯特面面相觑,猜测也只有通径徒步者才会愿意睡在纪念碑的塔里。二人自觉打开手机,见华盛顿邮报:三名AT徒步者在华盛顿纪念碑被闪电击中,一人(性别女)头部受伤(摔在了石头上),送医院缝针,其他两人无大碍。

我和杰斯特一身寒战。昨晚半夜狂风暴雨,我俩把帐篷扎在树下。又曾听说,今年冬天的狂风吹断大树,砸死了帐篷里睡觉的hiker……我俩昨天还在讨论科罗拉多的雷暴:“CT上的很恐怖”“大陆分水岭步道上的更恐怖!”……

说起科罗拉多,今天我们经过了I-70, 两人百感交集。我曾沿着70号州际高速,从盐湖城搭车到丹佛。之后,我在徒步科罗拉多步道时,再次经过了I-70。杰斯特也在走大陆分水岭时,对I-70印象深刻。

一条高速,连结着落基山脉和阿帕拉契亚的心腹,穿针引线我们的过往。他们说“每一条步道都会相连”,all trails connect。果真如此。

在穿越70号州际时,AT走的是天桥。桥下有点堵车,所有的车子聚在一起,司机们也许是看到了桥身上“阿帕拉契亚小径”的标记,挥手的挥手,鸣笛的鸣笛,甚至粗犷的大卡车司机们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我和杰斯特俩活宝站在桥上,享受着桥下大卡车司机们的敬仰,自豪地举起登山杖,蹦蹦跳跳,像两个战胜的士兵,或是被狗仔追踪的名人,好不威风。逗留许久,杰斯特还拿出摄象机拍下了这一切。

离开公路桥,我们俩默不作声。

杰斯特在大陆分水岭上拍摄的纪录片名叫“Embrace the Brutality”, 拥抱残酷。他在太平洋山脊上,也边走边拍了“PCT魔法师”。只有2000年的AT, 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徒步,他什么影片也没留下,所以今年打道回府,完成个人三部曲。然而他每每提到15年前的那次AT徒步,和巴尔的摩杰克等疯子嬉笑怒骂,穿着奇装异服偷袭补给站,编奇奇怪怪的歌曲,背奇奇怪怪的玩具,在白天睡觉,在晚上狂奔……他的眼神中总有一种淡淡的惆怅。

“你知道吗,石头,” 杰斯特停顿了很久,“我上次徒步AT的时候,没有拍什么东西。” 他的声音有些抖。

“但那是我操蛋的一辈子里最好的纪录片。”

在曼森迪克逊线,杰克逊驾起三脚架,戴上兔耳朵,拉着我跳了一段“兔子舞”。

我们不知道这个仪式有何意义,或是有什么好庆祝的——我们正式离开美国的南方,在一块写有“曼森迪克斯分界线”的墓碑上,庆祝着一个完全由人类虚构出来的地理分界线。一脚在木牌前,一脚在木牌后,也没感觉有什么两样。

“杰斯特,走过了这个牌子之后,我要重新做人。”

“真巧,我也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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